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厅直属事业单位
2010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22日 8∶30—11:3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厅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注意事项
(一)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本公告要求,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届时未颁发毕业证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各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由四川省林业厅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四川省林业厅人事处 028-83364065。
附件: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
特此公告
四川省林业厅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